最近發呆時,常常會想到以前的很多事情,有話說,人生是不公平的,但有一樣是絕對公平,那就是時間。
想回到最初、想回到童年、想回到某段美好的時光,以目前科技技術來說,很抱歉,辦不到喔!回憶過往,一定做過些白目的趣事,一些難忘的事…..
某年盛夏,陽光耀眼的上午,我抱著昨天剛剛入手的BB長槍往好友家狂奔,沒錯!是長槍喔,一支可以拆解組合的長槍,還附一個手提箱,超像殺手專用狙擊槍。
不過當時是一拉一發彈簧式的,並非填充瓦斯的,而狂奔去好友家的原因是除了可以向他炫耀外,是因為他家擁有絕佳的戰略位置。
地處高雄文化中心邊,一開窗直接面對文化中心,當時的文化中心還是封閉的,除了從出入口可以進出外,四周都是鐵欄杆圍繞著,所以在人行道上來來往往的行人很多。
我跟好友則是幻想自己是神準的狙擊手,一發一發的把目標解決,當時的BB槍威力並沒現在的大,且有段距離,射到人雖然不痛,但是也會有感覺。而攻擊目標是有選擇性的,臉看起來欠扁的打、同年紀的打,孕婦不打,小狗不打。
這還是不是最白目的,真正白目的是當我跟好友看到有另一個"狙擊手"在撿拾我們射擊出去,掉落在人行道上的BB彈時,還衝下樓去找他理論(當時BB彈不便宜)。
對話大概是這樣~
我跟好友:ㄟ~那是我們的BB彈勒! 你怎可以撿。
不明狙擊手:可是都是掉在人行道上阿。
我跟好友:那是我們剛剛射下來的阿!只是還沒來撿。
不明狙擊手:那…..我幫你們一起撿。
於是就一起撿,現在想想還真夠白目,而這場鬧劇沒多久就被鄰居發現,並且跟好友的家人反應,當然我們很快的就結束這場"戰爭"。
現在回想起來,算是夠白目,所以寫起來紀錄一下,順便跟當年被我們暗殺過的"目標們"說聲抱歉了,請原諒我跟好友的白目行為。
感恩大家的寬宏大量(自我原諒)
謝謝,再感謝!